关于印发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(2019版)》的通知
校学字〔2019〕15号
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“立德树人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优良校风、学风、班风建设,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,对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予以修订。经2019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〔2019〕13号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级、标兵班级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21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:新增学生班级工作评估指标体系;提高奖励金额。
特此通知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
2019年7月18日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(2019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“立德树人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优良校风、学风、班风建设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行政班级。
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包括先进班级、标兵班级。
第二章 学生班级工作评估
第四条 所有学生班级均应开展学年度班级工作评估,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。
第五条 学生班级工作评估指标体系
类别 | 项目 | 合格 | 优秀 | |
主 观 项 | 1 | 班级建设目标、工作计划 | 基本齐全 | 齐全、明确、具体、制度健全 |
2 | 班级制度(班会、班委会、团支委会、支部会)建设及执行情况 | 基本健全,落实较好 | 健全、准确,落实到位 | |
3 | “综测”评比情况(评比、结果公布) | 较公正、客观、有效果 | 公正、客观、效果好 | |
4 | 独立开展健康有益的班集体活动(内容、时间 地点、效果) | 能开展、有效果 | 有特色的、效果显著 | |
5 | 学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 | 能够履行 | 尽职尽责 | |
6 | 对学校布置的任务及活动的完成和参与情况 | 能完成、参与 | 积极响应、出色完成 | |
客 观 项 | 1 | (入党申请人数+党员人数)/班级人数 | 一年级≥50%,二、三年级≥65% | 一年级≥75%,二、三年级≥80% |
2 | 在学校、学院组织各项活动中获奖率(得奖人次/班级人数) | ≥30% | ≥50% | |
3 | 全班一年平均学分绩(∑个人平均学分绩/班级人数) | 一、二年级≥70,三年级≥75 | 一、二年级≥75,三年级≥80 | |
4 | 全班一学年素质养成平均成绩(∑个人平均素质养成成绩/班级人数) | ≥85 | ≥90 | |
5 | 诚信学分平均成绩(∑个人诚信学分/班级人数) | 一、二年级≥95,三年级≥92 | 一、二年级≥98,三年级≥95 | |
6 | 大一、大二年级晚自习出勤率 | ≥98% | 100% | |
7 | 寝室文明建设 | 无寝室违纪违规现象 | 一学年全班达到过优秀等级的寝室占班级寝室数的20%及以上,无寝室违纪违规 | |
8 | 违纪处分 | 无 | 无 |
第三章 评选条件及比例
第六条 评选条件
(一)先进班级在《学生班级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中,所有项目必须达到合格,并且其中达到优秀的项目不少于12项;
(二)标兵班级在先进班级基础上择优产生,并且所有项目必须达到优秀。
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班级,不得评优
(一)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参加非法组织,从事非法活动的;
(二)不承担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的;
(三)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;
(四)班级成员有无故欠缴学费的;
(五)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应取消评优资格的。
第八条 评选比例
(一)先进班级占班级总数的10%。
(二)标兵班级占班级总数的3%。
第四章 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
第九条 评选程序
(一)班级申报。学生班级全面总结,填写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》并附详实的学年工作总结及有关证明材料;
(二)学院推荐。学院组织考评按照比例择优推荐,并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;
(三)学校审批。学院将评选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交由学生处汇总审核,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校长办公会通过后,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。
第十条 表彰奖励
(一)获得“先进班级”荣誉的班级,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锦旗,同时,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;
(二)获得“标兵班级”荣誉的班级,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锦旗,同时,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每学年集中评选一次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。原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级、标兵班级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21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