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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关于印发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习生活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学生处 2021-03-18

关于印发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习生活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学字〔2021〕4


各单位:

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度过在校学习生活上的难关,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习生活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经2021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〔2021〕5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

2021年3月18日

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习生活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条 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度过在校学习生活上的难关,顺利完成学业,充分体现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与帮助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。

第三条 补贴类别

(一)就业面试补贴:用于家庭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期间的交通费、伙食费及通讯费补贴,缓解就业过程经济压力,促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。

(二)实习生活补贴:用于学校为提升学生综合能力而设置的具有实习性质岗位,学校对参与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。

(三)其他补贴:用于鼓励或帮助学生学习等原因,给予学生进行一定的学习或生活补贴,补贴项目由学校统筹考虑。

第四条 申请条件

(一)就业面试补贴:截至每年5月底,已经就业且就业信息通过招生就业处复核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(二)实习生活补贴:由学生所在部门统一申请。

(三)其他补贴:根据当年度实际开展情况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通知。

第五条 补助标准

(一)就业面试补贴:500元/人,应届毕业生每人仅可申请一次。

(二)实习生活补贴:1000-2000元/月,具体标准根据岗位性质确定,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。

(三)其他补助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第六条 由学生处负责学习生活补贴的组织与管理,其中就业面试补贴由招生就业处参与复审

第七条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学校不给予补贴或收回资助款

(一)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;

(二)生活不节俭,平时有酗酒、频换手机、使用高档消费 品等铺张浪费行为的;

(三)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(四)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;

(五)休学期间或因留降级而延长学习年限的。

第八条 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